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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番解决问题未果后,王女士把问题投诉到了黄浦区卫健委,后得到回复“关于您反映的时光整形医师余西(化名)在微博、今日头条平台上违规招徕患者的情况,因该情况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管辖范畴,我所拟抄告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记者拨打了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介绍,“我们这边尽量负责调解,您描述的关于盗例违规招徕患者的情况涉及平台较多,建议拨打12315投诉或者走司法程序,能尽快解决问题。”
不仅如此,在后面维权的过程中王女士发现,像她这样被余西手术整出问题的不在少数。“我觉得他们是虚假宣传、希望获得赔偿。当然如果余西能不行医,我也可以一分钱不要。”王女士这样说道。
术后出现眼睛闭合不全,医生称“与我无关”
26岁的王先生在2020年也曾找余西做过双眼皮修复手术,当时余西还在上海伯思立医院坐诊,手术修复前先面诊了一次,交谈间余西给王先生留下了修复技术很好的印象。到了手术那一天,余西助理告知是中午的手术,王先生最终却等到5点才走进手术室进行手术。
整个手术过程,余西的表现也让王先生记忆深刻。“都说余西不爱说话,手术时却和助手聊个没完,术中我问他一些问题也根本不理,也没问我眼睛怎么样。手术结束后,余西说了一句‘缝缝看吧’就直接离开了,之后我再也没见到他。我拿到镜子后看自己,发现大小眼很严重、眼睛发紫发青很吓人,和别人术后的样子天差地别。”
王先生马上咨询了余西助手为什么大小眼,助手称“是肿胀导致。”并让王先生先回家等慢慢恢复。出了手术室后,医院客服拿眼罩让王先生冷敷了一下,随后王先生便离开了医院。可是在回去路上,王先生的眼睛忽然像是被水糊着一样,什么都看不见,看窗外只能看到朦胧的灯光,就连看手机上的字都很艰难,慢慢地连字也看不清了,左眼还流了好多血。
王先生很焦急地联系余西的助理,“以前手术从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很害怕,好在当时已经在车上,否则眼睛看不见,打车都打不了。
“到医院后,余西和负责我手术问题的助理龙某根本不在。”王先生在医院休息了一个多小时,稍微能看清一点之后,就在医院旁边找了酒店住下。
第二天一早王先生就去了医院,想让医生余西给他检查一下,“他边走我边追着问,然后他就丢下一句‘现在第二天,肿着正常’,便进了房间把门关上了,直接将我关在门外。”王先生失望之余,只能安慰自己是肿胀地缘故便回去了。结果后面越消肿症状越明显,眼睛闭合不全,干痛磨眼球,每天都在疼痛中醒来。熬到拆线那天,拆完线等了几个小时王先生终于见到了余西,“我赶紧和他说我的眼睛问题,结果他就回我一句‘正常,看着很好’,然后直接就走了。”
余西走后,王先生向助理提出看病历的要求,助理询问王先生是否携带了身份证,看到王先生点头后,紧接着却说没提前预约不能拿病历,让王先生年后再去拿。后面半年王先生去医院找他们复诊,在医院等了许久,好不容易等到余西出现,“余西说与他无关,让我找眼科,微信也把我删了,助理也是一直推脱让我等。”无奈之下王先生把有关问题投诉到了徐汇区卫健委。“病例上性别是错的,助手也没有写。我现在眼睛通红干痛火辣,视力下降严重,看东西散光重影,还找不到医生修复,而且也没有钱去治疗了,我现在希望医院给我退费或者找医生给我重新修复。”王先生说。记者随后拨打了徐汇区卫健委的电话咨询,据值班人员介绍,“监管部门有一个病历书写规范,如果说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需要写,他没写,那肯定是违规的。”
曾陷入性侵疑云,后加入多家私人整形医院
记者就相关问题咨询了河南有章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兴兴,李律师表示此类医美纠纷可以定性为服务合同纠纷或者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第十一条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对医疗美容及医师资格都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如主诊医师利用他人案例进行宣传,本质上宣传呈现的内容不实,意图导致信息接受者产生错误认识,可以认定为虚假宣传行为。至于虚假宣传行为是否可以认定为欺诈,则需要判断是否符合欺诈的要件,通常欺诈应具备四个要件: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二是行为人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隐瞒真实情况;三是对方当事人因此陷入错误认识;四是对方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作出意思表示。如当事人基于主诊医师虚假宣传的内容做出了与医疗美容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的行为,且医疗美容机构手术效果不仅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反而造成当事人损害,违反双方合同约定,当事人则可以主张构成欺诈,进而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主张“退一赔三”的惩罚性赔偿。
认定过错需要专业的医疗机构作出鉴定意见,判断诊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与最终结果之间存在的关联性强度,在诉讼过程中通常需要委托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帮助法官明晰医疗美容机构的过错程度。如医疗美容机构存在过错,则依据其过错程度赔偿当事人的相关损失,如修复费、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如果医美的不良后果给就医者带来损害,通常情况下,心理伤害大于身体伤害,但目前精神损失费很难被支持。
正观新闻见习记者 梁宸瑜
统筹:石闯 李记波
用户评论
唉,这也太离谱了吧!先是性侵案件,现在又一堆医疗纠纷,这种人怎么还敢接诊病人呢?医院该好好调查一下,看看是不是存在监管漏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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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真是太可悲了,被投诉是因为医术问题? 还是因为他之前的某些事导致患者对他失去信任? 复杂的问题需要多方考证才能给出客观结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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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医生怎么说也算是“网红”级别的人物,手术的案例很多是成功率比较高的 。但是这次性侵的嫌疑和多次的医疗纠纷让他的口碑彻底破裂了,真是教训深刻啊!<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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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也听说过这家医院的医护人员水平很高,现在看来可能只是个别的优秀医生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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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在手术前应该做好充分的了解,选择合适的医疗机构和医生。 这件事还是提醒我们要谨慎对待那些声名鹊起的网红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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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病人是想讹诈吧? 很多时候医生的工作风险就那么大,不是每次都能控制住结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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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媒体能调查清楚这些医疗纠纷的事实,真相只有一个,不要让谣言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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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存在医术问题应该严肃处理,但也不能因为过去的性侵事件就随意指责现在的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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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患者也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啊!自己不去认真了解医生资质和医院信息, blindly follow the trend, 最后的结果就是自身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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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确实让人很难过。 一方面是受害者可能遭受了伤害,另一方面是被指责的医生可能失去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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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本身就比较复杂,涉及到技术的层面的判断以及人身因素。希望双方能理性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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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医患关系真的越来越紧张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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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也警示我们,网红医生不一定真的是最专业的醫生,选择医院和医生还是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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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谁的过错需要经过专业部门的调查才能判断。不要拿“性侵”来评判医生的医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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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医生的工作压力特别大,他们也在为患者的健康付出努力。 希望大家能够给予医生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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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说到底还是利益的冲突,大家都想要利益最大化,结果就是这样互相攻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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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这个事件能够警示所有医护人员提高自己的职业道德和技术水平,做一个真正对社会负责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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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倒觉得不管是谁的问题, 最重要的是解决当前出现的医疗纠纷。 病人该得到安心的治疗,医生也不应该被无端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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